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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人才引进公告

    发布日期:2015-04-12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报名时间:2015年4月15日至5月10日。

    详情网址:http://www.zhaozhou.gov.cn/index.html

    一、引进数量、专业及工作岗位

    2015年计划引进优秀一表本科以上(含一表本科)毕业生50名。专业要求、工作部门见附表。

    二、引进条件

    1、全日制一表本科或研究生学历,学士或硕士学位。

    2、所学专业与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,外语成绩获得国家四级以上证书。

    3、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
    4、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、挂科及其它不良表现。

    5、特殊急需专业人才,可放宽至二表本科学历,其他条件不变。

    三、享受待遇标准

    1、工资福利和生活待遇。试用期间,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分配到事业单位的相应学历的毕业生标准执行。非肇州户籍的引进人才,婚前食宿由用人单位给予适当补助,提供婚前住宿公寓,引进的研究生在肇州安家的给予2万元安家费。

    2、职称评审。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,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,优先推荐晋升。

    3、人才培养和使用。引进人才纳入县科级后备干部管理,对工作表现突出的,优先提拔重用。

    四、招聘方式、程序

    1、报名。

    报名时间:2015年4月15日至5月10日。

    报名材料:下载并填写《肇州县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》,发送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子邮箱:zzrc2020@126.com 。电子邮件请按以下格式规范填写,样式为:大学简称+专业简称(注明一本或研究生)+姓名+报考部门。

    2、初审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,测试人员名单以通知为准、

    3、测试。采取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,测试时间、地点、形式另行通知。

    4、体检。组织拟引进人才参加统一体检,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拟录用资格。

    5、考核。对拟引进的毕业生进行证件审核、档案审查、校方了解。如毕业生存在隐瞒虚假行为,视为毕业生违约,所签订协议无效,取消其引进资格。

    6、签订协议。引进对象确定后,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,引进人才接受肇州县引进人才流动管理办法(暂行)约定,引进人才试用期6个月,在肇州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,违约金5000元。

    五、联系方式

    电话: 14745994007、14745981105

    本《公告》未尽事宜由县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    肇州县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  2015年4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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